来源:爱游戏官网 发布时间:2023-10-27 19:31:40
据公告内容,2023年10月23日,阜宁县第八航运公司因不依规则坚持船只主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作业状况,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法律总队罚款2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阜宁县第八航运公司未能依规则坚持船只主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作业状况,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17条第4款的规则。
阜宁县第八航运公司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构成了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对此,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法律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81条,对阜宁县第八航运公司进行了2000元的罚款处分。